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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公安部详解13种常见诈骗手法


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公安部的指挥部署下全力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项行动。众所周知,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打”与“防”缺一不可,并驾齐驱,为了你的财产安全,要知道诈骗距离自己并不遥远,也许就在不经意间,一条短信、一个电话就出卖了您的财产安全,在心理上一定要有一个“防火墙”,必要的防骗识骗知识必不可少。


近日,公安部刑侦局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合作,根据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情况,总结出最常见的36种诈骗手法,由我局副巡视员陈士渠主讲,在中国之声开设《陈士渠防骗讲堂》。今天,本公号将这36种诈骗手法汇总起来,建议给点耐心看完这篇长文,祝您远离诈骗。



1、利用微信、QQ冒充好友实施诈骗

案例:

2014年5月8日14时许,居民黄某婷到金坛市局城东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冒充其QQ好友骗取其汇款6000元。经初步调查:5月7日15时至5月8日14时之间,犯罪嫌疑人利用QQ聊天软件冒充受害人堂哥黄某斌,在与受害人聊天取得信任后,以借用其名义方便要钱为由索要受害人银行账号后,提供虚假网上银行汇款截图,诱骗受害人将6000元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受害人电话联系其堂哥发现被骗。

揭秘:
犯罪分子通常是采用发送信息、文件、压缩包、网址等方式向他人电脑或手机植入木马病毒,查看所盗得微信、QQ账号的备注信息、聊天记录或视频来了解其人际关系、交谈方式、生活习惯等情况,提高诈骗成功率。

微信、QQ好友大多都是亲戚、同事、朋友,相互间信任度极高,而犯罪分子隐蔽在网络背后,更让受害人一时不能辨别真伪。

提醒:
所以,大家务必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文件,以防遭受木马攻击、导致QQ号被盗。在与QQ好友聊天中涉及借款、汇款问题时,要设法核实对方身份,与其电话联系,确定身份真实后再做决定。如果自己的QQ被盗,也要及时通知亲朋好友,防止他人上当受骗。



2、利用微信、QQ冒充公司老总诈骗

案例:
李芸(化名)是一家贸易公司的出纳,某天李芸上班时,收到公司总经理吴某的QQ消息,说公司需要88万元资金周转。这事需要董事长张某同意,巧的是,张某的QQ在这时也亮了,说同意汇出这笔钱,还发过来一个叫“王涛”的个人银行账户。对于这点,李芸并没怀疑,老板那种不容质疑的语气她再熟悉不过了。
既然董事长和经理都同意了,李芸用网银从公司账户上转出了88万元至“王涛”的个人银行账户。一个半小时后,吴经理又发来信息说再打一笔94万,汇至一个“周伟”的个人账户,李芸照办了。到了下午,当时吴经理正好找李芸谈业务,提起资金时,吴经理说毫不知情,向董事长求证后,李芸才发现是被骗了。

揭秘:
犯罪分子伪装成某公司财务,进入财务人员微信、QQ群,群发内含木马病毒的文件,诱使群内财务人员点击,植入木马病毒并盗取他们的微信、QQ账号。

随后,犯罪分子根据盗取账号中的身份备注、聊天记录这些内容,找出这名财务人员所在公司的老总,再把自己微信、QQ号码的昵称、头像和照片等换成和公司老总完全一样,冒充公司老总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提醒:
这类诈骗数额通常较大,被骗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有些企事业单位业务量大,财务人员每天需处理的转账汇款非常多,对公司老总的信任度、服从度较高,使得当事人一时不能辨别真假,极易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财务人员汇款之前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的方式确认对方的身份。同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账号,设置较为复杂的QQ密码、且经常更换。万一发现被骗,一定要和骗子抢时间,立即报警,同时以多次输错密码的方式冻结骗子账户网上银行功能。




3、通过微信来冒充公司老总作案

案例:
45岁的李女士是武汉市一家私营汽车公司的会计。有一天,公司“总经理”添加她为微信好友,并将她拉进一个微信工作群。群成员共8人,其中6人是公司领导和同事,他们的微信名称、头像看起来毫无可疑之处。
在新微信群,“董事长”与“总经理”聊得火热,内容涉及江苏的一桩生意;其他“同事”不时插话,汇报“工作情况”。几分钟后,“董事长”点名李女士说:我在开会,不方便打电话,你代我联系江苏的“蒋总”,问一下昨天谈好的合同保证金打过来没有。并留下联系电话。
李女士依言拨打“蒋总”的电话,“蒋总”在电话里说正在安排转账,但需要将“合同”寄过去。过了一会儿,“董事长”在群里贴出一张85万元的电子汇款单,并告诉李女士:“蒋总”把款打到我的私人账户了,晚一点我把款转回公司账户。
随后“董事长”再次点名李女士,称这笔生意出了点问题,需要将款项先退回蒋总。李女士立即按照这名“蒋总”先前汇款的电子单据及金额进行转账汇款操作
当日下午4时40分许,李女士走出办公室,发现董事长正在隔壁办公室办公。李女士恍然大悟,立即上前询问,才发现刚才的一切都是一群骗子在演戏。

揭秘: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首先获取公司通讯录,掌握公司内部人员架构情况,修改微信昵称和头像图片伪装成公司老总,随后添加财务人员微信,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由于不少公司利用微信群来协调工作,甚至有的骗子在伪装成公司老总后,还会用多个账号伪装成该公司内部人员。随后将财务人员拉入这个所谓的“工作群”,让财务人员对此深信不疑。

提醒:
这类诈骗专门针对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被骗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危害非常大。尤其是由骗子伪装的“公司工作群”诈骗方式迷惑性极强,当事人看见有众多公司内部人员在群内,加上这些伪装的“同事”正在一本正经地聊工作,让人一时无法辨别真伪,极易上当受骗。警方提醒,财务人员汇款之前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的方式,确认对方及发出汇款指令的领导的真实身份。



4、犯罪分子假冒代购诈骗

案例:
春节之前,北京市民张先生通过微信向一出售手钏的商家汇款1000元。“马上要过节了,我想给老人买个手钏,谁知道刚打过钱去就被商家拉黑了。”张先生说,卖家是他在逛文玩市场时认识的。“我们两个互加微信,他经常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手钏照片,价格都不便宜。”就在前两天,该卖家在朋友圈里晒出一些节日特价的手钏,让张先生很动心。“原本是2600元的手钏,节日特价才1000元,我挑了一个雕刻花纹的手钏。他说先交款再发货,还说这是微信商家交易规则。我就给他的支付宝付了款。谁知在我告诉他钱已到账后,他马上就把我拉黑了。我怎么联系都不回复我。”此时张先生才意识到除了微信,自己对这个卖家一无所知,更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我肯定是被人骗了,反应过来之后才报了警”。

揭秘:
这些犯罪分子会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在买家付款之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物款则失去联系。

提醒:
微信代购诈骗有以下特点:首先,商家自我伪装。为了让消费者感觉代购品的真实性,在朋友圈里转发一些采购、发货的文图信息,比如采购员在国外折扣店逛店的照片,各种服饰包包的现场图片,时不时发布一些地铁人多、海关有问题之类的说法,将本人生活化。其实这些图片很多都是网上下载的,并不可信。有的商家还会把自己的地址改为国外某个地点,然后关闭定位功能,让消费者搞不清其确切地址。
其次,还有一些商家伪造售后图片。发货和售后过程也要上传照片,比如一大堆发往国内的快递单,快递公司发货的场面等等,还定期发布客户反馈和好评的截屏,其实都是假的。
警方提醒,大家不要轻信微信商家所谓的“低价”、“促销”,在未收到货物前,不要轻易打款,以防上当,如果被骗,立即报警求助。此外,如果发现微信上有任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朋友圈的举报和投诉功能进行检举,让微信管理方对违法账号进行处理。



5、犯罪分子假冒代购诈骗

案例:
春节之前,北京市民张先生通过微信向一出售手钏的商家汇款1000元。“马上要过节了,我想给老人买个手钏,谁知道刚打过钱去就被商家拉黑了。”张先生说,卖家是他在逛文玩市场时认识的。“我们两个互加微信,他经常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手钏照片,价格都不便宜。”就在前两天,该卖家在朋友圈里晒出一些节日特价的手钏,让张先生很动心。“原本是2600元的手钏,节日特价才1000元,我挑了一个雕刻花纹的手钏。他说先交款再发货,还说这是微信商家交易规则。我就给他的支付宝付了款。谁知在我告诉他钱已到账后,他马上就把我拉黑了。我怎么联系都不回复我。”此时张先生才意识到除了微信,自己对这个卖家一无所知,更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我肯定是被人骗了,反应过来之后才报了警”。

揭秘:
这些犯罪分子会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在买家付款之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物款则失去联系。

提醒:
微信代购诈骗有以下特点:首先,商家自我伪装。为了让消费者感觉代购品的真实性,在朋友圈里转发一些采购、发货的文图信息,比如采购员在国外折扣店逛店的照片,各种服饰包包的现场图片,时不时发布一些地铁人多、海关有问题之类的说法,将本人生活化。其实这些图片很多都是网上下载的,并不可信。有的商家还会把自己的地址改为国外某个地点,然后关闭定位功能,让消费者搞不清其确切地址。
其次,还有一些商家伪造售后图片。发货和售后过程也要上传照片,比如一大堆发往国内的快递单,快递公司发货的场面等等,还定期发布客户反馈和好评的截屏,其实都是假的。
警方提醒,大家不要轻信微信商家所谓的“低价”、“促销”,在未收到货物前,不要轻易打款,以防上当,如果被骗,立即报警求助。此外,如果发现微信上有任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朋友圈的举报和投诉功能进行检举,让微信管理方对违法账号进行处理。



6、犯罪分子利用QQ、微信伪装身份诈骗

案例:
2014年到2015年底,犯罪嫌疑人曹某虚构身份信息,用多部手机作为通讯工具,通过QQ微信等方式,以获取财物为目的结识朋友,通过和多名被害人“谈恋爱”的方式,从多名被害人处获取现金总计11万4千500多元,获取两部手机价值3587元,在进行网上交友实施诈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曹某虚构了多个虚假身份,在网上和被害人结识,2014年5月,曹某谎称自己叫韩安娜,在电视台上班,在与被害人姚某“谈恋爱”期间从姚某处获得钱款3万多元和手机一部。2015年6月,曹某虚构了刘羽琦的身份,与被害人刘某“谈恋爱”,从刘某处获得钱款两万多元。2015年8月,曹某虚构了韩静的身份,和被害人周某某“谈恋爱”,从周某某处获得钱款1.5万,手机费368元。2015年9月,曹某又自称韩静,在某电视台上班,与被害人周某结识,从周某处骗得钱款8000多元。一年多的时间里,曹某多次虚构身份,与多名被害人交往,累计从被害人处获得现金11万多元,获取财物价值3500多元。2015年12月,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公安局对曹某立案侦查,并将其拘传到案。

揭秘:


有的时候我们QQ、微信上会受到陌生人发来的添加好友的请求,这些陌生人往往头像颜值非常高,然而这些微信、或者QQ号的背后,常常隐藏着电信诈骗的圈套。犯罪分子会利用QQ、微信“附近的人”的功能查看周围朋友情况,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先添加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提醒:
如何预防此类诈骗呢?警方提醒,广大网友,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使用微信等聊天交友软件时,应保持警惕,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能向陌生人透露,拒绝对方以各种理由提出的借钱要求,因为这样的借钱往往有借无还。



7、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

案例:
2015年6月3号,浙江省东阳市广播电视台在微信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帮助尿毒症患者的视频连接,5号,汽修工栗某看到微信后,抱着帮助患者的心态在微信群里进行了转发,不少网友看了该视频后都向栗某打听汇款方式,于是栗某就动起了歪念,他自称广电台栗主任,在一些微信群里发布了自己银行账号,此后,一名网友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汇给他25元。
为了骗取更多网友的信任,栗某用另一个手机号码注册了微信,并把微信头像和昵称改成了一名主持人,利用这名主持人的名义在微信群里发布统一捐款账号。栗某之前曾经参加过一档方言剧的海选,被冒名的主持人和栗某在方言剧的微信群里是同一个群的群友,收到栗某群发的诈骗信息,该主持人通过微信与栗某进行了联系,起初,栗某矢口否认,之后才予以默认。
2015年6月8号,该主持人向江北派出所报了案,当天,警方将栗某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

揭秘:


犯罪分子将伪造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朋友圈里,引起善良网民转发,一旦有网友出于好心汇款,钱就到了骗子的账户。

提醒:
警方提醒,遇到这类爱心传递的微信,正确的态度是保持警惕,设法核实,不要轻易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更不要轻易向未经核实的账户汇款。如果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应当通过正规的渠道,向灾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



8、微信点赞诈骗

案例:
2016年1月,浙江苍南的陈女士朋友圈被当地一家影楼的集赞活动刷屏了。消息说,转发影楼活动到朋友圈,集38个赞就能免费拍照,并领取一台多功能料理机,陈女士从朋友处获悉,这家影楼已经经营三四年,多人领到多功能料理机,于是陈女士也加入了集赞大军。
1月18号,集齐38个赞的陈女士前往影楼预约拍照,但是影楼的一名员工跟她说,需要等1月20号之后才可以预约,而且要交300元的押金,押金将在拍照后退还。陈女士质疑为什么要交押金,对方说,影楼担心活动推出之后一些参与者光拍照不取片,照片积压不好处理,所以要收取押金,等领完照片后马上退还。
1月20号,陈女士致电影楼被告知预约已经排满,让她以后再约,2月21号,陈女士在朋友圈看到有人说,影楼已经关门,便前往影楼,发现影楼人去楼空,此后,陈女士听说有几百人受骗,于是报了警。

揭秘:


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平台,一旦商家套取完足够的个人信息后,即以“手续费”、“公证费”、“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如果消费者贪图这些小便宜,往往一步一步陷入骗局。

提醒:
这类诈骗犯罪,犯罪分子往往利用部分人员贪小便宜的心理,一步一步诱使消费者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而以各种名目骗取钱财。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应该对这些微信促销信息保持警惕,一旦发现可疑之处立即报警或向微信进行举报。希望大家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不轻易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



9、网上商城刷信誉诈骗

案例:
2015年10月10日,刚从大学毕业的小龚在微博上看到一条兼职信息,要求很简单,只要会上网即可,条件却很诱人,时间可以自由安排,一天有200~500元的收益。一心想着赚点外快的小龚,试着加了微博上发的QQ。客服很快发了工作流程表和项目申请表过来,小龚按要求填写了表格,并给对方发了过去。
这份兼职的工作是网上商城刷信誉,就是兼职人员通过客服发送的指定链接,按照要求在商城购买商品,付款之后,商城并不会真的把货物发出,而是将货款跟佣金返还给兼职人员。练手时,小龚在网上商城拍了一只包,支付120元,很快自己银行卡里就收到了125元钱。轻轻松松,小龚赚了5元钱。
正式刷单,买的并不是商品,而是游戏点卡。刷完第一单,小龚发现货款并没有像练手时那样打回到自己银行卡上,她警惕地赶紧询问客服。客服解释,要刷完10单才能将本金跟佣金一并返还。刷到第9单时,小龚发现,这笔订单的金额突然由600元增加到了1800元。她又有点疑心,客服解释,单子的链接都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按要求操作就行了。
就这样,小龚又按要求支付了很多单,但迟迟没有收到汇款信息。这时的小龚,几乎已经刷单红了眼。她自己没钱,就以各种理由借钱,接着按照客服的要求多次操作付款,直到下午4点,小龚一共被骗了将近70万元。她又气又急,冷静下来,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赶紧报了警。

揭秘:


犯罪分子号称是“诚招网络兼职,帮助网上商城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受害人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最后发现上当受骗。

提醒:
此类诈骗犯罪分子首先会在网上发布招聘兼职刷网上商城信誉的虚假信息,其实在网上商城上,“刷信誉”等虚假交易行为本身就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当兼职。一旦有人上当,犯罪分子会要求受害人虚假购买指定商户的产品或指定商城的虚拟点卡,前期时会向受害人返还小利,一旦取得受害人信任,会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大单,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这类诈骗受害者众多,大家对于此类所谓兼职,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10、犯罪分子虚构色情服务诈骗

案例:
2016年5月份的一个晚上,南京某高校大学生小胡来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走6300元。而被骗的原因,小胡难以启齿,原来是他想通过网络找色情服务。

揭秘:


犯罪分子伪装成色情服务的提供者,诱使受害人上钩,并利用被害人羞于启齿的心理,一步一步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提醒:
此类犯罪主要是利用受害人羞于启齿不敢报案的心理实施诈骗。诈骗分子先是上网下载性感照片,然后利用社交软件寻找受害人,向受害人发送色情图片,以明码标价、上门服务等方式诱使受害人上当,随后巧立名目,多次要求汇款,实施诈骗。



11、虚构遇险诈骗

案例:
2008年8月9日9点多,受害人宋某正在家里等儿子放学回家。突然手机上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交警,说宋某的儿子在回家的路上翻车了,情况危急,需要马上动手术。孩子的手术还没开始,因为要急等着一万元手术费到账,就这样,心急如焚的宋某不由分说,立刻将6000元人民币汇到嫌疑人指定的账户上。当宋某汇款完成后,再次拨通电话想了解儿子“手术情况”时,电话已再也无法接通,宋某突然醒悟过来,赶紧联系自己的儿子,才知道已经上当受骗。

揭秘:


犯罪分子往往会虚构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坠楼、触电、突发疾病等危急情况需要马上治疗为由,要求对方转账汇款。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知所措便往往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后被骗。

提醒:
该类案件特点是犯罪分子首先购买受害人的公民个人信息,熟悉受害人的相关情况,利用受害人急于救治亲人的心理实施诈骗。警方提醒,首先,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增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最大程度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其次,遇到此类诈骗应该沉着冷静,第一时间拨打亲属、朋友电话证实,如电话第一时间未接通,也不要过于着急,要设法再与其他相关人员联系了解情况,确认是否属实。



12、虚构中奖诈骗

案例:
去年2月,安徽的王女士接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为“恭喜你,你被选为淘宝十二周年庆典用户,中奖详情请及时至短信中所附带的网页查询领取,你的验证码为8089”。收到这条短信后,王女士十分高兴,虽然自己没参加什么抽奖活动,但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干嘛不拣?于是信以为真,立刻点击进入对方提供的网址进入领奖环节。
对方提供的网页制作非常精美,和淘宝官方网站几乎没什么差别,输入“验证码”,网页果然显示出了中奖信息,称王女士为二等奖幸运用户,获得淘宝送出的《梦想创业基金》16万元,及价值13500元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但是当王女士点击进入领取奖励的界面时,网页上又显示,领取奖品的前提是,事先支付6000元的保险费和包装费。
跟这个大奖相比,这点儿保险费和包装费又算啥?王女士抱着这样的心态,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帐户转入现金6000,汇款后,王女士打电话联系上了客服人员。对方要求交20%的税款,32000元
就这样,王女士再次通过手机银行给对方汇款10000元。但是对方继续向王女士要钱,当王女士还准备继续汇款时,她的家人先发现了异常,立刻提醒她查询真正的官方网站,才发现被骗。

揭秘:
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或者互联网的软件群发虚假中奖信息或邮件,受害人一旦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就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滞纳金”、“违约金”等各种名目要求受害人汇钱,实施诈骗。

提醒:
中奖类诈骗主要通过信息群发,对受害者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假冒电视栏目或者机构之名,通过信息群发的方式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一旦有人点击信息里的网页链接,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或者拨打所谓的客服电话就会被骗。
这些犯罪分子经常还有一个“后手”:如受害者没用联系这些骗子,这些骗子就会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受害者,如果你不领奖就要缴纳“滞纳金”、要被追究责任等等,逼迫受害者汇款。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收到所谓中奖信息要提高警惕,做到不信、不理、不汇款。



13、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

案例:
郑州市民王丽在上海出差时接到了一个来自95588的电话,自称是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分行的工作人员,你工商银行信用卡已到最后还款期限,还款金额为135680元,并告知可以拨打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局电话后报警处理,并且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
因为在上海人生地不熟,王丽就按所谓工商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拨打所提供的电话报警,接电话的自称是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的何警官。这位何警官称王女士因涉嫌贩毒洗钱,要采取刑事拘捕措施,还有一份涉嫌贩毒洗钱的“刑事拘捕命令”,提供一个网址,进行信息核实。
王丽打开电脑,按要求输入网址后,发现上面显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何警官的提示下输入6位案件查询号,网页上显示出“全国通缉令公告”,显示的是她的上的头像和身份证上的信息及她的联系电话,还显示一些涉嫌什么犯罪、声明、备注等内容。王丽当时就吓愣了,只有再打电话给何警官。何警官称,因案件性质恶劣,必须冻结王丽名下的所有账户。然后,要进行电子资金审查,把王丽自己名下所有的资金汇集到一张网银卡上,以证清白,而且还要做好保密,此事谁都不能告诉。
就这样,王丽同意保密,并在晚上10点多钟通过网银把两张银行卡上的63万元转到了一张建设银行卡上。随后,对方表示,如果要撤销刑事拘捕令,还需要交纳120万元的保证金,王丽也依言照办。过了好几天,感觉到有些异样的王丽才忐忑地告诉家人这一系列过程,随即在家人的陪同下报警。

揭秘:


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涉嫌洗钱、贩毒、拐卖儿童、或者法院有传票、信用卡透支、医保卡被冒用等种种借口,打着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的幌子,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实施诈骗。

提醒:
中奖类诈骗主要通过信息群发,对受害者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假冒电视栏目或者机构之名,通过信息群发的方式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一旦有人点击信息里的网页链接,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或者拨打所谓的客服电话就会被骗。
这些犯罪分子经常还有一个“后手”:如受害者没用联系这些骗子,这些骗子就会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受害者,如果你不领奖就要缴纳“滞纳金”、要被追究责任等等,逼迫受害者汇款。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收到所谓中奖信息要提高警惕,做到不信、不理、不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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