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化律师事务所,一直实行一体化运营,建立了整套管理规章制度,讲求团队的分工与合作,始终秉持着“专业严谨、恪守契约”的精神,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致力于打造特色所、... 详细>>
律师姓名:律本律师团队
电话号码:15279189704
手机号码:15979191102
执业律所:江西严约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942号远帆大厦A座22楼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别想了,个人出租、出借或出售收款码、银行卡法律风险很大,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更会受到信用惩戒,更甚者有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严打跨境网络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而这两种类型的犯罪所获得的赃款往往都是通过非法收购、租赁他人的大量银行账户来进行“洗白”和转移。因此,在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和电信诈骗团伙的同时,遏制为他们提供帮助的上下游资金结算产业链同样重要。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从公安部和外汇局等机关公布的涉赌典型案例、人民银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案例、协会举报调查案例中,梳理总结了金融领域典型涉赌案例的六大类型。
一是个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被用于为赌博网站收款;
二是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到境外参赌;
三是犯罪团伙向境外赌博网站转卖银行卡和账户;
四是非法“四方平台”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服务;
五是银行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服务;
六是犯罪分子将POS机移到境外为赌场套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2020年10月10日召开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的要求,也明确了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及影响。
1、借用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人为共同诉讼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2、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相关规定,出借银行账户属于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1、警告及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非经营性的存款人非法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收缴非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帐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出借银行帐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帐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3、信用惩戒: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2020年10月10日召开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的要求:“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一旦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购买银行卡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认定,将会被施加“断卡”惩戒,日常的移动支付功能将会受到限制,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开立账户。”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出借、出卖、贩卖人明知其贩卖公司手续、对公账户、银行卡、手机卡等用于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也属于一种典型的此类违法行为。
《刑法》第312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共犯
明知用于上游诈骗犯罪或开设赌场犯罪的,应为诈骗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
4、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在他人的指使或组织下,出卖、利用自己的身份注册公司、而后利用公司的名义开立对公账户,其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5、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组织他人注册公司、办理对公账户进行贩卖活动的,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取财有道方心安,违法获利必受惩”。千万不能贪图小便宜把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否则不仅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威胁财产安全,甚至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被追究法律责任。
在面对他人给予的蝇头小利时,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不为所动,切勿出租、出借银行卡。否则,很可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如果自己的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核实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公安机关当做“违法犯罪的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江西严约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942号远帆大厦A座22楼
电话:15279189704
手机:15979191102
技术支持:网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