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79191102

您所在的位置: 严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文集

团队介绍

律本律师团队 江西严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化律师事务所,一直实行一体化运营,建立了整套管理规章制度,讲求团队的分工与合作,始终秉持着“专业严谨、恪守契约”的精神,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致力于打造特色所、...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律本律师团队

电话号码:15279189704

手机号码:15979191102

执业律所:江西严约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942号远帆大厦A座22楼

律师文集

民法典案例解读之合法自助行为不担责

////// 案例// /// //

小陈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结果被身后驶来的一辆自行车撞伤,对方意图逃走,周围又没有摄像头,小陈可否扣留对方的自行车?

------《民法典》法律条文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 案件评析 -----------------

民事主体享有特定情况下自助行为的权利一直是民事法律公认的权利,被广大律师同仁认可的,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成为困扰司法工作者的一大难题,明知该权利是合法性的权利可是直接找不到法律规定不免让人迷茫。《民法典》规定了“自助行为”制度,小陈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法律会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但不一定会及时出现,很难做到“说曹操曹操就到”,“众里寻他千百度,慕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次的慕然回首让自助行为有了具体的法律规定,将不再迷茫也不会失落。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江西严约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942号远帆大厦A座22楼

电话:15279189704

手机:15979191102

*姓名:

*电话:

*验证码:
*内容: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